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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管理部门职责

 

学院招生办在院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,负责学院全日制招生工作的组织、实施工作。

工作职责:

1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根据上级招生文件和有关规定,负责制订、修订和完善学院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;

2、根据学院的发展定位,负责制订和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招生计划;

3、根据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;

4、负责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,负责招生简章、招生宣传材料的拟定、印制,扩大宣传面,争取生源数量,提高生源质量;

5、负责普通高考招生专业远程网上录取的准备工作;

6、按照上级和学院的有关文件、录取原则,本着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负责完成招生录取工作;

7、做好招生文件、图片、材料的立卷、归档工作,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;

8、负责招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、培养和考核工作;对招生人员的配备、分工、调整提出计划和建议;

9、负责接待、解答招生中的咨询、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;

10、协助学院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,参与对录取新生的复查,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新生入学后的有关遗留问题;

11、做好招生工作的总结、研究和改革创新工作;

12、负责本部门办公设施的安全及防火、防盗工作。